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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碰到一位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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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鬼次郎
時間:
2021-8-4 12:00 PM
標題:
今天碰到一位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
真的是活在自己的世界中.
看到一篇報導,女兒和女婿,把年老癡呆的父親扔在陽台,三天後在便溺中死去.
親生的兒女都這麼狠心,照護有失智症的老人是很困難的.
而我碰到的法官,說姪子應該照顧有失智症的叔叔,因為他有扶養義務.
槓,我真的是漲姿勢了,還有人親身一大早起床就把屎把尿的去照顧叔叔.
這算是孝子?喔,不,是孝姪.
真TMD扯蛋~
作者:
兔田佩克拉
時間:
2021-8-4 03:08 PM
提出叔叔是否有養育的證據再說吧?
連父母如果沒有養育的話
子女是可以不必承擔照顧之責呢
沒有付出怎麼可能會有收穫
雖然殘酷但這就是事實
作者:
鬼次郎
時間:
2021-8-4 04:21 PM
兔田佩克拉 發表於 2021-8-4 03:08 PM
提出叔叔是否有養育的證據再說吧?
連父母如果沒有養育的話
子女是可以不必承擔照顧之責呢
今天我去法院聲請重回親生子女關係.
因為家中一些變故,老父親的扶養義務人,變成了他兄弟,也就是我叔叔.
而要讓我叔叔去照顧一個老人癡呆的人,那是完全不可能,比中樂透的機會更小.
法官說,你現在的生父是你叔叔(哪條法規?我怎麼沒唸過)
所以,你有扶養義務.
大概法官自己也不信自己鬼扯的話,又接了一句,你不想扶養也可以不養.
真TMD吃定我了,扶養一個老人癡呆症,不用錢的嗎?不用時間和精力嗎?
看病要不要錢?醫療照護要不要錢?
讓一個沒有繼承權的出養的兒子去照顧,卻完全不給法律上的地位.
萬一,老爸死了,我得把家產送給我叔叔(養子沒有繼承權),不然就是充公.
法官認為30年前我養父死後,我有繼承養父遺產,所以不能恢復和生父的親權.
是的,沒錯,我也認同這種觀點.
問題那是30年前的事情,人早就死了,財產也被花光了(不是我)
就算是殺人,30年也早過了追訴期,更何況是民事上的親屬關係.
重點在於現在,由誰來扶養一個失智症的老人,讓養子轉變成親子來扶養,更能符合當事人利益.
而不是用親情和道德去綁架別人,無償去犧牲金錢,時間和人生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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